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试行)


    为了对国际中医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客观鉴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宗旨
    通过对中医从业人员的理论及临床诊断治疗技能的测试,客观鉴定其业务水平,以保证医疗质量,促进中医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二、组织
    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国家中医药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中国国家中医药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华东考场:北京仁德州中医药科学研究院江苏南京分院——江苏现代推拿按摩师学校
    地址:江苏南京雨花西路260-262号 邮编:210012
    咨询电话:86-025-52452519 83936739 13016959536

四、考试科目
1.理论考试
《中医学基础》(含:《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与方剂学》、《中医临床学科》(含中医内、妇、儿、外科)与《现代医学诊断学基础》)。
2.临床考试
辨证施治(含病历书写)。
考试内容见各科《考试大纲》。
五、考试分级及合格标准
考试总分满分为1000分。分A、B级。
A级中医师水平: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合格标准,总分达到740分。
B级中医士水平:各科成绩达到规定合格标准,总分达到400分。
六、报考条件
1.凡全日制高等中医院校毕业(学制五年者,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学制三年者,有二年以上临床实践),交验学历证明合格者。
2.凡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学制五年以上,并进修学习中医一年以上,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交验学历证明合格者。
3.凡在各医学院校或中医学术团体、协会举办的中医学习班、进修班学习,累计学满2400学时,并经过三年以上临床实践,交验学习证明合格者。
4.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随师学习中医三年,从事临床实践三年以上的中医从业人员,交验本人学习证明及导师行医执照(副本)合格者。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准予报考。
七、报考办法
1.报考者于考试前一个月面交或函寄证明材料,向考试中心提出报考申请,并交纳报名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准予报考,发给"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报考申请表"。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报考者,不退报名费。
2.报考者收到报考申请表后,详细填写完毕,面交或函寄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试费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经核准后,签发"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准考通知书",报考者持准考通知书"参加考试。
3.凡参加过考试,因1科或几科成绩不合格而未能取得证书者,可在二年内申请补考,超过二年者无效。补考报考办法同本项1、2条,但不必再交证明材料。
八、考试时间、地点
    每月举行1次,每次3天。
九、证书及成绩单
1.凡参加考试,成绩达到B级或A级合格标准者,发给相应级别证书及成绩单。
2.凡参加考试,成绩未达到B级或A级合格标准者,不发证书,只发成绩单。
九、附则
1.考试语种为中文。其它语种可根据考试需要而设,报考者另按考试费的1/3交纳翻译费。
2.考试中心可接受各国家或地区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的委托,在中国或其它国家、地区举行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
3.《国际及台、港、澳地区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试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权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4.《国际及台、港、澳地区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