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一、 为贯彻执行《国际中医专业人员水平考试办法》(试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A级、B级及各科合格分数标准
1.考试总分满分为1000分。
合格分数标准:A级740分:B级400分。
2.各科合格分数标准

满分

级别

合格分数标准

中医学基础 100 A 60
B 40
中药学与方剂学 100 A 60
B 40
中医临床学科(中医内科学占70%、中医妇、儿、外科学占30% 300 A 240
B 120
现代医学诊断学基础 100 A 60
B 40
辨证施治 400 A 320
B 160

3.报考者单科成绩中1科或几科未达到B级或A级合格分数标准,但其分数已达到该科合格分数标准的80%,而总分已达到B级或A级合格标准者,可视其达到该级合格标准。
三、费用
1.报名费100美元,折合人民币830元。报考者在申请报名时面交或汇寄考试中心。
2.考试费600美元。其中:
中医学基础                100美元
中药学与方剂学            100美元
中医临床学科              100美元
现代医学诊断学基础        100美元
辨证施治                  200美元
3.辅导复习办证            1300美元
4、全部折合人民币         16000元。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已取得准考通知书者,需于考前3-1天按通知指定地点报到。按规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和考场持准考通知书参加考试。误考者一律不予补考,考试费用不退。
五、证书及成绩单
1.证书(中英文对照)标样: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文号、证书编号,加盖中国国家中医药考试中心钢印、印鉴、主任签名章。如发现伪造者,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
2.考试成绩单加盖考试中心印鉴,无印鉴者无效。其成绩同时记入考试中心档案,以备核查。核查时以档案记载为准。
六、每次考试设主考1人,副主考1--2人(由考试中心聘请考委会委员担任),监考若干人。主考、副主考负责处理考试中各项事务。
七、报考者须严格遵守考场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者,由主考、副主考按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一经发现舞弊,所考科目以零分计,直至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退报名费及考试费。
八、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在考试中心。